〔WEnews公民記者糖果小俠╱報導〕高鐵、台鐵或是公車車廂內,都屬公共領域,不能任意塗鴉簽名,否則算是破壞公物,違者可罰款。不過總是不沾鍋、不貪污、不違法的馬英九總統竟公然在火車車廂內簽名,「馬英九」三個大字簽得人高大馬,毫不隱藏,車廂明明就貼著標語「請勿任意在車廂內簽名」,怎能違法呢?警察到底有沒有在管?還是對特定人裝瞎放水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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